经国务院批准,对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8年3月5日起,对进口溶剂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蜡油除外)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二、自2008年3月5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石脑油暂免征收消费税。 特此公告。 附件: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二○○八年三月四日 办公厅育路职业 更多信息请访问:育路职业教育频道 希望与其他考生进行交流?点击进入职业教育考试论坛>>
二○○八年三月四日 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