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8年1月30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70号予以公布,并将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内容,现决定对部分海关公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自《办法》实施之日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海关公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办公厅育路职业 更多信息请访问:育路职业教育频道 希望与其他考生进行交流?点击进入职业教育考试论坛>>
附件:废止的海关公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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