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施 管理的重要敏感商品目录
出口商品
一、全国统一招标商品
二、军民通用化学品
三、易制毒化学品
四、钨(钨砂、仲钨酸铵、三氧化钨、钨酸)、锡(锡锭、焊锡及锡砂)、锌(锌锭、氧化锑)、锯材、蚕丝类(含厂丝)
进口商品
一、配额机电产品及移动通讯产品
二、羊毛、天然橡胶、原油、成品油、钢材、
化肥、晴纶、涤纶、聚酯切片、 汽车轮胎、农药
三、易制毒化学品
重要农产品
(一)实行进口配额 管理的商品
1 棉花
2 食糖
3 羊毛
4. 天然橡胶
(二) 实行进口限量登记 管理的商品
5. 粮食
6. 植物油
重要工业品
(一)实行进口配额 管理的商品
1. 成品油
2. 化肥
3. 涤纶
4. 晴纶
5. 聚酯切片
6. 氰化纳
7. 汽车轮胎
8. 烟草及制品
9. 二醋酸纤维丝束(烟用)
(二)实行进口限量登记 管理的商品
10. 原油
11. 钢材
12. 农药
13. 胶合板
14. 石棉
(三)实行进口自动登记 管理的商品
15. 酒
16. 彩色感光材料
(以上两种实行进口许可证 管理)
17. 合成橡胶
18. 化纤布
19. 钢坯
20. 有色金属:铜、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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