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定区域进口物资批文; 2、特定区域进口自用物资额度证明; 3、本单位进口自用物资使用报告; 4、属限制商品需提供特定商品进口登记证明或进口许可证; 5、房地产项目需提供立项证明、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施工合同及施工许可证等。 受理单位: 关税处综合科 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育路职业 更多信息请访问:育路职业教育频道 希望与其他考生进行交流?点击进入职业教育考试论坛>>
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