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提交联网监管模式申请报告,并填写《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市贸工局加贸处申请。市贸工局加贸处审核同意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向海关推荐。 (二) 企业凭申请报告、市贸工局加贸处签署意见的《申请表》、营业执照(或来料加工特准营业证)、《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报关注册证明书》等单证资料向现场业务处加工贸易四科申请。 (三) 现场业务处根据企业申请和核实有关情况后形成评估报告,并按规定对企业联网资格进行审核后,将企业的联网监管申请资料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 育路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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