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课、招生咨询电话:010-51268840/41 首页 | 外语 | 公务员 | 出国 | 财会 | 成考 | 考研 | 职业 | 人力资源 | 高招 |论坛
 
职业推荐:报员关辅导 顶尖名师覃珍珍主讲 | • 执业医/药师07新版辅导 |• 报人力资源课程优惠100元
首页 > 外贸考试 > 报关员考试 > 真题 >
→论坛登陆 用户名  密码  
2008年报关员考试每日一讲(1月23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25 15:00:04 来源: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管制的基本手续
报检资格指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取得报检单位代码, 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报检员证〃, 凭证报检. 代理报检单位须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其报检人员应具有<<代理报检员证>>, 凭证办理代理报检手续. 代理报检的, 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委托人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委托书.
入境报检手续: 入境报检时, 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合同, 发票, 提单等有关单证. 下列情况报检时, 还应提供相关文件:
凡实施安全质量许可, 卫生注册, 或其他需审批审核的货物, 应提供有关证明.
凡实施品质检验的, 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 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 凭样成交的, 须加附成交样品; 以品级或公量计价结算的, 应同时申请重量鉴定.
凡报检入境废物时, 应提供国家环保部门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经认可的检验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合格证书等.
凡申请残损鉴定的, 还应提供理货残损单, 铁路商务记录, 空运事故记录或海事报告等证明货损情况的有关单证.
凡申请重(数)量鉴定的, 应提供重量明细单, 理货清单等.
凡属货物已经收, 用货部门验收或经其他单位检测的, 应随附结果报告及重量明细单.
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提供产地证明的同时, 还必须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证书; 需办理入境检疫审批手续的, 还应提供入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 应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 运输动物过境时, 还应提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
报检入境运输工具, 集装箱时, 应提供检疫证明, 并申报有关人员健康情况.
因科研等特殊需要, 输入禁止入境物的, 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发的特许审批证明....育路职业  


   更多信息请访问:育路职业教育频道  
  
   希望与其他考生进行交流?点击进入职业教育考试论坛>>

 
评论】【加入收藏夹】【 】【打印】【关闭
 更多有关 职业资格 新闻:
 
·[考试辅导货代单据疑问解答 ·[考试辅导国际商务单证的分类
·[考试辅导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及缮制要求 ·[考试辅导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考试辅导报关时需要提交的单据 ·[考试辅导什么出口货物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单?
·[考试辅导通关单据有哪些种类 ·[考试辅导报关手续和单证票据
·[考试辅导单证唛头注意点 ·[考试辅导不可流通转让的海运单
·[考试政策报检员管理办法 ·[考试动态报检员考试全国考区联系方式
·[考试动态报检员报考资格确认地点联系方式 ·[真题国际商务师考试《中国对外贸易》思考与
·[真题国际商务师国际企业管理模拟试题 ·[真题国际商务师考试之国际贸易实务强化训练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课程搜索:
选择分类:
课程关键字:
课程 学校
 本周推荐课程
·尚德人力资源管理助师 ·晟宫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尚德物流师精讲课程 ·人力资源管师课程
·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尚德助理物流师
·尚德物流师培训课程 ·就业助理物流师
·恒信高科物流师 ·尚德物业管理师
·尚德助理物业管理师 ·尚德高级营销师
·尚德营销师课程 ·物流师培训辅导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课程 ·博涛伟略物业管理师
 职业资格考试题库                    
·国际商务师考试《中国对外贸易》思考与
·国际商务师国际企业管理模拟试题
·国际商务师考试之国际贸易实务强化训练
·国际商务师考试之国际贸易实务强化训练
·国际商务师考试之国际贸易实务强化训练
·国际商务师考试之国际贸易实务强化训练
·国际商务师考试之国际贸易实务强化训练
·国际商务师考试(国际贸易进出口实务)
·国际商务师复习提纲:国际商务理论与实
·考试知识点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复习资料
职业资格课程报名咨询电话:010-51268840/41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06(交通位置图
咨询电话:北京- 010-51268840/41 传真:010-51418040 上海-021-64392659、64397431
育路网-中国新锐教育社区: 北京站 | 上海站 | 郑州站| 武汉站
本站法律顾问: 邱清荣律师
北京育路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12189号